玻璃防煙壁掛是由不燃材料制成,懸掛在不低于500mm的天花板上的固定式或移動式防煙設施(有成品可供購買,我們以前是直接用鍍鋅鐵皮制作)。
玻璃防煙垂直墻的適用范圍:
賓館、飯店、場所、機場、商場、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和設施,可以加工成防火門、窗和防火分區。
玻璃煙幕豎墻的漏煙裝置;
1、按6.4的規定進行試驗,在(200±15)±8℃的溫度下,保持阻煙部件前后的氣體靜壓差為(25±5)Pa,單位面積漏煙量(標準狀態)不應大于25m3(m2?h);
2.如果阻煙部件采用不透氣材料(如金屬板、不燃無機復合板、防火玻璃等剛性材料)制成,且不含任何連接結構,則不要求有漏煙現象。
根據GA 533-2012《防煙立墻》標準,玻璃防煙立墻材料應具有耐高溫性能:應在(620±20)℃普通玻璃可以滿足這個要求。從上看,一般采用鋼化玻璃作為防煙掛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