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制防煙立墻在火災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1.鋼制防煙壁掛作為一個單元或多個單元制造和安裝,控制機構安裝在墻壁或圓筒上。發生火災時,控制中心輸出信號啟動電機或執行機構,鋼質防煙吊墻開始工作(也可手動按鈕或煙霧傳感器控制),形成高度為500 mm至800 mm的鋼質防煙吊墻,各單元緩慢上升,直至恢復原位。還可以通過展開和收起相關設備的聯動實現自動控制;
2.鋼質擋煙垂壁是人防高層建筑地下及大空間排煙系統中分隔煙區的裝置。當消防控制中心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或直接接受“感煙”信號時,置于天花板上方的軟鋼防煙垂直墻迅速垂下至設定高度,形成煙區分隔。高溫煙氣通過排氣扇排出室外,為人們在火區救人和撤離創造了環境,贏得了時間。
鋼質防煙垂直墻在防火中的作用:
鋼制防煙垂直墻不同于防火門和防火窗。主體直接起到防火的作用。而是需要一個控制中心接收外界的煙霧信號才能發揮作用。收到信號后,自動啟動立壁下降程序,其中電源主要來自電機,立壁下降達到與煙區隔離的目的。不用擔心掉的太慢。一般來說6秒就能完成。滅火的速度和效果都沒有問題。另外,皮帶總高度一般在500 mm以上,一般來說在800 mm以內,如果需要,一般需要定制。
鋼質防煙垂直墻防煙隔斷:
1.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或部位應采用阻煙豎墻、結構梁和隔墻。防煙分區不應穿越防火分區;
2.防煙垂直墻等防煙分隔設施的深度不應小于本標準第4.6.2條規定的儲煙倉庫的厚度。對于有吊頂的空間,當吊頂開口不均勻或開口率小于等于25%時,吊頂內空間的高度不計入儲煙倉厚度;
3.在有排煙設施的建筑中,開放式樓梯和自動扶梯穿越樓層的開口處應設置擋煙板、立墻等設施;
4、公共建筑、工業建筑防煙隔墻的大允許面積和長邊長度應符合表4.2.4的規定,當工業建筑采用自然排煙系統時,防煙隔墻的長邊長度不應大于建筑空間凈高的8倍。
從鋼質防煙立墻起到防火作用的原理來說,很簡單。其核心內容是煙霧信號的輸出和輸入。當防煙部分達到一定距離和高度時,可以有效隔離橫向流動的煙氣。同時,該設施還設有相應的排煙裝置,在雙重作用下能更好地起到防火和滅火的作用。搶救時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