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于2021年8月20日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并將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
這部法律詳細規定了個人信息的保護,并確立了保護個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則和信息處理規則。
首先,確立個人信息保護原則。但是,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在目的明確合理的情況下,要求使用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限制在最小范圍內,公開處理規則,保證個人信息安全。
第二,規范經辦行為,保障權益。這部法律著眼于規范個人信息的處理,保護個人信息的權益,確立個人信息處理的規則應以“通知-同意”為核心。
第三,禁止“大數據殺熟”,規范自動化決策。目前,許多大型互聯網公司都在悄悄收集個人信息,有些是手工交易,有些是用于商業活動,以精準推送商業信息,謀取利益。
第四,嚴格保護個人敏感信息。法律規定,只有在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的前提下,在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才能對個人信息進行處理,同時要做好影響評估,特別是要嚴格保護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信息。
五、規范國家機關的辦案活動。該法律為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活動設置了“魔咒”,以防止以權謀私。
第六,給個人充分的權利。法律明確了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尤其是知情權和決定權。
七、強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八、賦予大型網絡平臺特殊義務。法律規定了大型網絡平臺處理個人信息的義務,并設立獨立機構監管此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接受社會監督。
九、規范個人信息跨境流動。
十、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機制。法律強調各職能部門對個人信息的保護、監督和管理負有責任,還包括開展信息保護宣傳教育和處理相關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