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續三年凈利潤虧損后,衛龍(603779。SH),一家剛剛被地方國資溢價收購的葡萄酒上市公司,面臨重回“st”的風險。
11月4日晚間,衛龍公司在回復上交所關于訴訟事項的問詢時表示,若法院判決解除以物抵債三方協議,原控股股東的違規擔保也將以以物抵債方式予以撤銷。同時,前期以實物抵債的葡萄園也存在被收回的風險,公司股份可能再次受到其他風險警示。
一周前,衛龍股份披露民事起訴狀,稱公司收到山東省龍口市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及開庭傳票。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口支行作為原告,起訴衛龍股份有限公司、龍口市興隆葡萄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興隆合作社”)及衛龍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王振海,請求法院依法撤銷三被告簽訂的以物抵債三方協議。
起訴狀稱,煙臺銀行龍口支行于2018年11月向興隆合作社提供貸款,貸款本金1億元。雙方發生借款糾紛,經煙臺中院和山東高院審理,最終原告勝訴。
但此后,興隆合作社與衛龍有限公司、王振海簽訂了以物抵債三方協議,以興隆合作社持有的3195.05畝葡萄園償還衛龍有限公司“非法擔?!痹斐傻膿p失。該協議經衛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于2021年4月23日生效。原告煙臺銀行龍口支行認為,“上述三方協議影響了其債權的實現”。
據界面新聞報道,上述三方債轉股協議的簽署,還應該從衛龍前控股股東王振海案說起。2019年,王振海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為興隆合作社、山東龍口釀酒有限公司、龍口東一酒類銷售有限公司提供擔保,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據悉,擔保貸款本金總額為2.51億元,其中興隆合作社(煙臺銀行龍口支行)1億元,東易銷售(煙臺銀行龍口支行)1700萬元,釀酒公司(煙臺銀行龍口支行)5000萬元,釀酒公司(華夏銀行龍口支行)4978萬元。此外,部分違規擔保尚未進入訴訟程序,該部分違規擔保的總損失已全額計提,共計3390萬元。
因違反“公司因非經營原因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的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30日內無法解決”的規定,衛龍股份自2019年11月25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由“衛龍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ST衛龍”。
為化解危機,避免公司因違規擔保遭受損失,同時由于王振海個人為興隆合作社提供了擔保責任,興隆合作社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自愿代王振海償還公司因違規擔保應承擔或可能承擔的損失。于是在2021年4月7日,三方簽署了上述三方以物抵債協議,并經衛龍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衛龍曾說“上述違反保證的問題已經解決”。
鑒于已解除其他風險警示,且未觸及其他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上交所于2021年8月6日同意解除其他風險警示,衛龍股票成功“摘帽”。
現在,隨著煙臺銀行龍口支行的投訴,情況又發生了變化。如果法院判決取消以物抵債的三方協議,衛龍股票將面臨再次被ST的風險。衛龍股份表示,由于案件尚未開審,存在不確定性,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為準。
對此,上交所要求衛龍說明此前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相關訴訟風險的情況。
衛龍股份堅稱興隆合作社已向上市公司出具書面承諾,上述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權利限制。相關資產交割不存在障礙,不存在相關訴訟風險。如因上市公司原因導致上述葡萄園無法交付至上市公司名下,合作社將承擔不交付的損失和后果。
界面新聞注意到,根據坤信國際資產評估(山東)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關于興隆合作社的資產評估報告,“衛龍有限公司清償資產中涉及的興隆合作社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固定資產在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市場價值為8,775萬元”。興隆合作社承諾,公司抵押、質押、擔保、訴訟及其他或有負債等重大事項已在《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中充分披露,不存在任何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