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央網信辦發布了一則公告,旨在加強“自媒體”的管理,維護網絡輿論生態。公告中列舉了13條要求,包括網站平臺要壓實信息內容管理責任、要求賬號信息審核嚴格、要求發布涉及公共政策等內容時要求準確標注來源、要求發布含有虛構情節等內容時要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等。此外,網站平臺還要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賬號注冊數量規定,禁止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網站平臺還需加強賬號信息核驗,防止被依法依約關閉的賬號重新注冊。同時,對存在爭議的信息要標記爭議標簽,并對相關信息限流。此外,網站平臺還需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賬號注冊數量規定,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矩陣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
針對違規“自媒體”的行為,網站平臺應采取禁言措施,并定期向網信部門報備限制違規“自媒體”營利權限的有關情況。對于打造低俗人設、違背公序良俗網紅形象,多賬號聯動蹭炒社會熱點事件進行惡意營銷等違規行為,網站平臺應當取消或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
此外,網站平臺還需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賬號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在“自媒體”賬號主頁,以顯著方式展示該賬號所屬MCN機構名稱。對于利用簽約賬號聯動炒作、多次出現違規行為的MCN機構,網站平臺應采取暫停營利權限、限制提供服務、入駐清退等處置措施。
總之,中央網信辦發布的這則公告,旨在加強對“自媒體”的管理,維護網絡輿論生態。網站平臺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加強賬號信息核驗,禁止違規行為,確保網絡輿論的健康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