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東路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132、133地塊)建筑垃圾清運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為濱江東路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132、133地塊)建筑垃圾清運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規,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為工期30日歷天。質量驗收標準為達到國家施工規范合格標準。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無虧損。提供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為新成立公司,提供財務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限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b.com/)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提供上述網站三項查詢記錄網頁截圖。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7.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2.方式:有意參加的供應商需由本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原件或由授權委托人(擬派本項目項目經理)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以及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申請人資格要求”的證明資料。以上資料均需核原件留存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競爭性磋商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以現金方式遞交),售后不退。
四、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1年6月1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2.開啟時間:2021年6月16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聯系人
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