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日通報了近期各地法院查處的6起典型案件,以教育和警示法院干警。
這6起案件包括:貴州江口縣法院組織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濫發獎金案。2013年1月,醫院以赴海南學習為名組織旅游,共花費42.36萬元。2013年12月,醫院以召開年終總結會為名,組織了三次聚餐,共花費12484元。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該院還以發放考勤獎、廉政保證金等名義,向院內干警發放獎金53.3萬余元。
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法院接待超標飲酒致人死亡案。2014年2月26日晚,該院副院長陳、辦公室主任陳等人安排聚餐,接待本市仁化縣法院副院長、政工科副科長孟婉婷。席間,六個人喝了大概兩斤洋酒。孟婉婷在返回仁化縣城途中出現嘔吐、意識不清等癥狀,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朱之鑫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當地紀委暗訪發現,朱之鑫連續兩天在醫院駕駛民用牌照公務用車送孩子上學。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袁慧星、法官王有元受理娛樂陪侍案。2014年3月25日晚,袁慧星、王有元與朋友到紹興某娛樂會所唱歌娛樂,并叫來兩名“陪酒小姐”陪其唱歌喝酒。娛樂費用由袁慧星個人支付。
遼寧省北鎮市法院八名警察工作日中午飲酒案。2014年5月7日中午,執行一庭庭長李、執行二庭庭長卜一力、執行三庭庭長等坐警車去酒店吃飯,喝白酒啤酒。用餐費用由李等人支付。
通報稱,上述案件相關責任人已受到黨紀處分。
通報稱,這些案件反映出個別法院和少數干警沒有真正認識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一些法院領導干部帶頭頂風違紀,損害了隊伍風氣,損害了法院形象,也受到了紀律處分。全國各級法院和干警要認真從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訓,切實增強法制意識、規則意識和紀律意識,持之以恒地推進人民法院紀律作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