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近日,我市環保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在沙坪壩區、榮昌區查處一起涉嫌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案件。2017年以來,我市環保部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不斷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截至2月底,該市環保部門今年已發出281份環境違法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超過1180萬元。
1月5日,沙坪壩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在石井坡街道188號磚瓦窯巡查時發現一家酸洗作坊,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進入地下廢水池。當日執法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時,該作坊實際經營者黃并不在場,5名工人也在執法人員趕到前逃離。
隨后,沙坪壩區環保局會同石井坡街道于1月9日再次來到該作坊,對該作坊地下廢水收集池進行現場挖掘檢查。經挖掘發現,該車間地下廢水收集池為預埋塑料桶,直徑約2米,深約1.5米,塑料桶邊緣有生產廢水溢出痕跡,周圍有積水,溢出的生產廢水直接進入土壤。
沙坪壩環保局環境監測人員對車間土壤浸泡積水進行采樣監測,發現積水中鉻、鎳、銅、鋅等重金屬含量超標,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項、第四項,該作坊已涉嫌“嚴重污染環境”。沙坪壩區環保局于1月22日將此案移送區公安分局,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補充證據中。
1月18日,榮昌區環保局接到舉報,安福街道通安河水質疑似受到污染,水面呈紅色。環境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周邊環境進行調查,發現安福街道城市道路周邊雨水井和安福街道青年路金福源小區外人行道雨水井有紅色不明液體傾倒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