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型號:鵬宇/各種型號
鋼水罐用于煉鋼廠、鑄造廠在轉爐、電爐前承接鋼水及勾兌、轉運、澆鑄作業。安全使用與維護:業主使用前必須根據相關工藝要求,在內壁砌耐火襯材料,磚縫用耐火泥嵌封并根據工藝要求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溫度方可投入使用。業主應嚴格按照《煉鋼安全規程》(AQ 2001-2004)執行,特別注意以下工作:1、在安裝或維修鋼水罐時,必須保證罐體排氣孔順暢。2、在安裝或維修鋼水罐時,必須保證罐體耳軸應位于罐體合成重心以上200~400毫米的對稱中心,其安全系數等于或大于15;以1.25倍負荷(37.5噸)重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3、應定期對鋼水罐進行檢查,發現鉚釘松動、焊縫開焊、桶體變形、應定期(每季一次)對耳軸部位進行探傷檢測。耳軸出現內裂紋或耳軸磨損大于耳軸直徑的10%(最小尺寸不得小于Φ200mm)和機械失靈、磚襯破損,均應按規定檢修或報廢。4、每次使用鋼水罐前,應事先檢查其耐火材料的侵蝕情況。5、應仔細檢查翻罐用的鋼絲繩及罐底裝置,確認良好方可使用。6、鋼水罐內的液面應低于罐沿至少300毫米;鋼水罐如經鋼包精煉,則鋼水液面應低于罐沿500~1200毫米。7、鐵水有凝蓋時,不應人工使用管狀物撞擊凝蓋。有未凝結殘留物的鐵水,不應臥放。不準用罐壓凝蓋。8、吊運途中的鐵水罐、鋼水罐、中間罐和渣罐,與放在架上的罐及其他設備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5米。9、往煉鋼爐兌鐵水時,鐵水罐不應壓在轉爐爐口或電爐受鐵槽上,人員應位于安全區域。10、吊運裝有鐵水、鋼水、液渣的罐,應與鄰近設備或建、構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凈空距離。11、鐵水罐、鋼水罐龍門鉤的橫粱、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吊鉤本體應作超聲波探傷檢查。 12、吊運重罐鐵水應確認掛鉤掛牢,方可通知起重機司機起吊;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并盡量遠離起吊地點。 13、 檢修鐵水罐,應在專用場地或鐵路專線一端進行,檢修地點應有起重及翻罐機械。修罐時,電源線應采用軟電纜。修罐地點以外15m應設置圍欄和標志。兩罐間距離應不小于2m。重罐不應進入修罐場地和修罐專用線。14、 修罐坑(臺)應設圍欄。罐坑(臺)與罐之間的空隙,應用堅固的墊板覆蓋。罐坑內不應有積水。
15、 待修罐的內部溫度,不應超過40℃。磚襯應從上往下拆除,可噴水以減少灰塵。
16、 修罐時,罐內應通風良好,冬季應有防凍措施。距罐底1.5m以上的罐內作業,應有臺架及平臺,采用鉤梯上下罐。
17、 罐砌好并烘干,方可交付使用。罐座應經常清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