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分為中學、小學、幼兒園三個階段。教師資格證寫小學和幼兒園兩個科目,中學考三個科目:科目一綜合素質;第二科是相應的教育知識和能力;科目三是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面試學科教育的教學實踐能力。
1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教師資格考試的科目是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和能力。另外,每個時期的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幼兒園 | 綜合素質 | 保護教學知識和能力 | — |
小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和能力 | — |
初中 | 綜合素質 | 教育知識和能力 | 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 |
中學 | 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 | ||
中等職業學校 | 文化教師 | ||
專業課教師 | (試點省份自行組織) | ||
中等職業實踐教師 | (試點省份自行組織) |
教師資格證不規定考試期限,其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即如果通過筆試,成績2年有效。
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筆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面試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教師資格考試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是考生申請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